眼见为“虚”

□石文龙

    期次:1207   


  我们常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但有时我们也不能相信我们的“亲眼所见”,这在现代生活中特别明显。因为现代生活中各种发明与技术,以及生活方式等可以更加容易地改变你所看到的表象。
  如你不能通过电视来判断人,特别是不能通过电视来判断人的美与丑。电视上看到的美主播,如新闻主播,如果走出电视就可能会“脸不是脸,身材不是身材”,至少可能不再是气质高雅、风度翩翩。因为这些人在出镜前,经过了化妆师的精心“包装”,之后又通过了电视屏幕的处理,包括摄像人员通过特定的角度来选取主持最迷人的角度。所以很多的粉丝在见到他们的偶像之后,会觉得自己曾经是多么地“傻”,并发誓再也不会去为某位明星“疯狂”。
  在生活中,我们更不能因看到对方开着小车、住着别墅,就天真地以为对方一定是个富人。因为在这一切的背后,往往是欠银行的一大笔贷款以及在房子、车子上设定的给银行的抵押。现实生活中,就有很多骗子通过这一手法,来实现他们各种骗人的目的。事实上,只要您愿意,你也可能会轻而易举地做到这一切。
  同样,你不仅不能从电视上所谓“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或者“如丝质般顺滑的发质”之类的广告词,来判断模特的真正的发质,在现实生活之中,你也不能从你看到对方的黑发,判断对方的发质,因为对方说不定已经染了发并且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一种习惯。
  科学也已经证明,人眼是有错觉的。太空中原来光明的地方,长久以来一直被认为是漆黑一团,就是因为人眼的视力所限,即使借助某些工具,人观察到的也只能是最表层的显现。当科学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后,采用了红外线、紫外线等来观察天体,结果那些隐藏在黑暗中的天体瞬间出现在人类眼前,景象壮观得令人难以置信。当前最先进的哈勃太空望远镜,就能用红外线来观察天体。
  撇开太空不谈,在现实生活中,眼见为“虚”之所以成立,还与人的认识有关。我们常常听说:“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遗憾的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实在是只有很少的人能够真正理解这一点。而且在生活节奏加快的今天,理解“真人”的更加少,所以即使是古人也常会有“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之叹。
  我们所说的眼见为“虚”,并不是一概否认亲眼所见,我们所强调的是,即使是亲眼所见,仍有可能会被你的“亲眼”所骗。因此,我们的结论是“亲眼”同样存在局限,或者说眼见不一定为实。因为对方已经化了妆,如染发,或者对方经过了技术处理,如电视屏幕,还有对方采取了“掉包”的方法,例如,在买房时购房者可能会被售楼现场的“托儿”所骗。不少开发商为了达到宣传效果,利用“托儿”在现场排队等方式进行自我炒作,造成“争相抢购”的虚假信息。使得购房者急着下了订单。同样,购房者还可能被所谓的样板房、规划承诺等所蒙蔽。理解眼见不一定为实对我们有好处,至少我们在选购商品时,可以不被保障所迷惑,如在选购音箱的秘诀是眼见为虚,耳听为实。音箱的材质、外观固然重要,但是更要的还是它的音质等等。
  事实上,就哲学意义上而言,我们已将眼见不一定为实中的“实”,分解成了“形式上的真实”与“实质上的真实”,我们看到的一定是“形式上的真实”但不一定是“实质上的真实”,因为种种原因,如年龄、性别、种族等等因素的影响了我们对“实质上的真实”的认识。“形式上的真实”具有极强的欺骗性,人们受骗上当常常是因为“形式上的真实”。因此,“形式上的真实”不是最终的真实,仍表现为一种“虚幻的真实”,所以还是一种“虚”。我们认识的全部目的就是通过“形式上的真实”达到“实质上的真实”,而“实质上的真实”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就是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实”。
  人类一直以来都渴望一双火眼津津的“慧眼”,以把这世界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但是本身永远不可能成为“慧眼”的,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人的经验与智慧进行补充,才能将人的肉眼练就成明辨是非的“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