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十思

□周澍均

    期次:第1210期   


  长期从事信访工作,面对一些信访问题不能及时迎刃而解,经常会产生“欠债”的感觉,切望能以真诚之心和微薄之力推动信访处理,从而消除信访遗留问题。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总有疑难信访问题的搁置和积累。我从而体验到信访问题的妥善化解,须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的主客观条件,信访岗位的责任就是要努力把握和创造这些条件,推动信访处理的实质性进展。
  信访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可以说,凡走信访渠道,待信访解决的事项,基本上都是相关职能部门按正常工作程序无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作为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务必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发挥信访岗位的特殊作用,从大局出发,从小事做起,认真接待、研究和协调、处理,努力谋求化解途径。
  《信访条例》对信访工作作了全面规范,对各种信访问题归纳了三类情况,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是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是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是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在信访实践中,第一、第三类问题的处理原则较为明确,化解难度相对较低;而大量面临的难以妥善处理的是第二类问题,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若支持则缺乏政策依据,引起争议和后遗症;若不支持则缺乏说服力,信访人难以理解并接受。由此形成重复来访、越级上访、信访件积累、信访量持续走高的被动态势,牵涉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平心而论,以我多年接待大量群众信访的体验,绝大多数信访人是通情达理的,所反映的问题或所提出的诉求具备某种合理成分,问题是未能得到令其心悦诚服的答复或解释,导致矛盾的激化和升级。我将此类情况比述为“绿灯理论”:十字路口绿灯亮时,直行者和转弯者各不相让而导致碰撞,但双方都未违反交通规则。这时的处理方式只能是宣传和疏导,促成礼让,营造有序。这是一项缺乏硬性规定、但需付出真诚和耐心的工作。我经常会在此状况下陷入两难,产生茫然和焦虑。这是当前信访工作应予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当前信访工作存在较大差距的一个方面。所谓信访要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心桥”,我认为作为信访干部,务必在这方面下大功夫、花大力气。
  由此,我对照上级对信访岗位的规范和要求,结合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一个信访干部的角度,在信访工作实践中自我反省,作以下十方面的日常思考:
  1.,指导思想——是否切实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信访条例》第一条)和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作为信访岗位的基本任务,作为自己的“天职”?
  2.,责任意识——是否确立从事信访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义务感,真心诚意、全力以赴地投身于信访工作实践,努力发挥信访岗位的作用,自觉维护信访干部的形象,切实当好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联心桥”?
  3.,工作态度——是否努力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与信访问题相关的政策法规,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开展信访工作,将执行规章制度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化解信访矛盾,一心一意地推动信访工作的进展?
  4.,思想作风——是否坚持信访工作的职业道德,出以公心,实事求是,不唯心、不唯上,不从众,不随风,不苟且,不违背基本原则,如实地反映情况、发表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领导负责”与“对信访人负责”相统一,致力于“事要解决”?
  5.,科学思维——是否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原则,改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注重于调查研究和客观分析,坚持“两点论”,将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提高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矛盾的转化,既要解决问题,又要防止后遗症?
  6.,真挚情感——是否坚持群众观点,保持健康的思想感情,保持与信访人的真诚沟通,以情感人,以理服人,避免对立和对抗,善于“换位思考”,关心和理解“弱势群体”,立足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让领导放心”与“让群众满意”的一致性?
  7.,实际成效——是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有所作为”,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规程,积极开拓创新,知难而进,切实做到信访处理的及时和完善,努力谋求疑难信访问题的突破和非正常信访事项的转化,缓解和消除信访矛盾,掌握并报告信访动态,自觉地为维护校园稳定发挥作用?
  8.,负责精神——是否注意保持信访信息渠道和处理程序的畅通无阻,维护信访机制的正常运作,确保信访工作发挥应有作用,如实地向上级汇报信访动态,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信访岗位的“督办权、建议权、受理和交办权”?
  9.,鞠躬尽瘁——是否不辞辛劳,不计得失,不怕委屈,任劳任怨、不屈不挠地投身于信访工作,真正做到胡锦涛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对信访干部提出的“热情、依法、负责、奉献”八字要求?
  10.,问心无愧——是否对得起党和国家,对得起上级领导,对得起相关职能部门,对得起信访人,对得起信访岗位,对得起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对得起自己的人格和党性、良心?
  在信访实践中做到以上“十思”,有利于保持从事信访工作的健康心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信访人的理解、沟通和团结合作,改善信访工作氛围,促使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有利于保持从事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开拓性,进一步明确方向和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好地发挥信访岗位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作用。